通知公告
科技項目 通知公告
根據《安徽省農業(yè)農村廳 安徽省財政廳關于印發(fā)安徽省2022年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施方案的通知》(皖農市〔2021〕101號)文件要求,現就我縣2022年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項目實施,制定如下方案:
項目咨詢熱線:19855107810(微信同號),0551-65300113
一、思路目標
充分發(fā)揮財政資金的引導作用,按照農業(yè)農村部、財政部部署要求,重點圍繞蔬菜、水果,兼顧地方優(yōu)勢特色種植品種,聚焦鮮活農產品主產區(qū)、特色農產品優(yōu)勢區(qū),在全縣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2022年,全縣支持新建或改擴建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20個。通過推進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設施建設,實現我縣農產品產地冷藏保鮮能力明顯提升,產后損耗顯著下降,產銷對接更加順暢,為全面推進鄉(xiāng)村振興、加快農業(yè)農村現代化,持續(xù)提高農民收入提供有力支撐。
二、建設內容
(一)通風貯藏庫。在耐貯型農產品主產區(qū),充分利用自然冷源,因地制宜建設地下、半地下貯藏窖或地上通風貯藏庫,采用自然通風和機械通風相結合的方式保持適宜貯藏溫度。
(二)機械冷庫。根據貯藏規(guī)模、自然氣候和地質條件等,采用土建式或組裝式建筑結構,配備機械制冷設備,新建保溫隔熱性能良好、低溫環(huán)境適宜的冷庫和果蔬速凍庫;也可對閑置的房屋、廠房、窯洞等進行保溫隔熱改造,安裝制冷設備,改建為機械冷庫。
(三)氣調貯藏庫。在呼吸躍變型農產品主產區(qū),建設氣密性較高、可調節(jié)氣體濃度和組分的氣調貯藏庫,配備有關專用氣調設備,對商品附加值較高的產品進行氣調貯藏。
(四)預冷及配套設施設備。根據產品特性、市場發(fā)展和儲運加工的實際需要,可建設或配套建設強制通風預冷、差壓預冷或真空預冷等預冷庫或預冷設施,配備必要的稱量、清洗、分級、檢測、信息采集等設備以及新建貯藏設施專用的供配電設備。
三、具體政策
補助標準。補貼比例上限不超過農產品冷藏保鮮設施造價(不少于6萬元)的30%;且單個農產品冷藏保鮮設施補貼額度不超過50萬元。
四、獎補程序
由示范社、示范家庭農場和股份經濟合作社自愿申報,實行建設預立項,項目實施結束驗收合格、公示無異議后予以獎補。
建設主體與企業(yè)聯合建設的冷庫群要產權明晰,投資主體明確,企業(yè)投資不得計入補貼測算基數。建設主體投資的冷庫設施與企業(yè)投資的冷庫設施在物理上要能分割清晰。對農民合作社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到全體成員并記載在成員賬戶中;對農村集體經濟組織獲得的財政直接補助形成的資產要量化為集體成員持有的股份。
五、進度安排
按照自愿申報、自主建設、定額補助、先建后補的程序,實行申請、審核、公示到補助發(fā)放全過程公開,確保公開公平公正。
(一)組織立項申報。7月30日前,建設主體下載農產品倉儲保鮮冷鏈物流設施建設管理系統(tǒng)APP完成線上申報工作,并填寫項目申報書,一式兩份,由鄉(xiāng)鎮(zhèn)政府審核后行文上報。8月31日前,縣級農業(yè)農村部門完成立項審核,并公示通過審核的建設主體及建設內容等信息,未通過審核的主體及時給予反饋。
(二)自主開展建設。建設主體要按照農業(yè)農村部和我省制定的參考技術方案要求,自主選擇具有專業(yè)資質和良好信譽的施工單位開展建設、采購符合標準的設施設備。建設主體對建設和采購的設施設備擁有所有權,同時承擔安全建設運營的主要責任。建設主體應于10月31日前完成設施建設,并向縣級農業(yè)農村部門提出驗收申請。
(三)及時組織核驗。建設主體提出驗收申請后,縣級農業(yè)農村、財政部門將會同相關部門,對設施建設的規(guī)范性、申報內容的一致性、技術方案的符合性等開展核驗,合法收據、普通發(fā)票和設備合同、支付憑證、建設前后照片等納入核驗憑據范圍。縣級對建設設施核驗工作應于11月22日前完成。對不符合驗收要求的設施,及時通知建設主體進行整改。
(四)兌付補助資金??h級農業(yè)農村部門、財政部門應按照職責分工和時限要求,于12月30日前向通過驗收的建設主體發(fā)放補助資金,并公示補助發(fā)放情況。
六、項目實施保障措施
(一)強化組織領導。成立項目實施領導小組,組長由縣農業(yè)農村局局長擔任,副組長分別由縣農業(yè)農村局和財政局分管副局長擔任,成員由縣農業(yè)農村局和財政局相關股室負責人擔任,辦公室設在縣農業(yè)農村局改革合作股。領導小組要切實加強項目實施的組織領導與部門協調,各鄉(xiāng)鎮(zhèn)要密切配合,共同推進項目的實施。辦公室要切實做好申報、審批、實施、驗收、公示等工作,保證工作方向不偏、資金規(guī)范使用,建設取得實效。
(二)嚴格風險防控。根據實施進展及時開展現場督查指導。公開全縣補貼受益對象、設施驗收結果、補貼資金、咨詢投訴舉報電話等各類信息,接受社會監(jiān)督,確保設施建設公平、公正、公開。對倒賣補助指標、套取補助資金、搭車收費等嚴重違規(guī)的行為,堅決查處,絕不姑息。